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津财办〔2025〕4号
2025-02-19

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津财办〔 20 2 5 〕 4 号

局机关各处室 、 直属各单位:

为 进一步提高我局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以及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,经 202 4 年第 45 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《天津市财政局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一 、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相关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,落实责任分工,严格履行公众参与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,把握时间节点,确保按时完成,并 按照要求及时 整理卷宗,留存备查。

二、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我局工作实际,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,承办 部门 要认真研究论证,提出调整建议,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。

202 5 年 2 月 19 日

天津市财政局 202 5 年度重大行政

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处室时间安排
1制定《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经建 一 处202 5 年 9 月底前
2修订《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农业农村处202 5 年 9 月底前
3制定《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经建 一 处202 5 年 9 月底前
立即登录